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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考评服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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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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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对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和乡镇企业一线的各类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实行了考试和评审双轨并行的办法,极大地方便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了较好效果。其中,对驻外及边远地区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还采取了以考代评并送考上门的办法。实践证明,这一做法不但提高了职称考评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也改进了人社部门的工作作风,密切了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因而受到了社会、企业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普遍欢迎,成为省内职称工作战线一项具有创新性的亮点工作。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全市艰苦一线工程技术人员以考代评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在我市乡镇以下企业(含民营企业)从事建筑、机械、交通、化工、船舶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市属煤矿企业从事煤炭开采等艰苦行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申报煤炭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应符合《江苏省煤炭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申报乡镇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的人员,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所学专业技术工作4年,并具备助理级职称3年以上; 2、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所学专业技术工作6年,并具备助理级职称3年以上; 3、中专学历,从事所学专业技术工作10年,并具备助理级职称4年以上; 4、中专以上学历,从事非所学专业技术工作12年,并具备助理级职称4年以上; 5、高中文化程度,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15年,并具备助理级职称4年以上; 6、初中文化程度,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20年,并具备助理级职称4年以上。 三、方法和程序 1、自主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都可向所在企业或由企业出具证明直接向市县职称部门报名;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的乡镇企业须通过县(市、区)职称办向市职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集中报名;从事煤炭开采等艰苦行业的煤矿企业可直接向市职称办申请并集中报名。 2、资格审核。县(市、区)职称办负责乡镇企业申报人员的证书验证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的信息,经汇总后报市职称办。市职称办负责煤矿企业申报人员证书原件的验证和资格审查。 3、组织考试。市职称办根据全市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并指定相关县(市、区)职称部门协助组织培训和考试工作。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由市县人事部门商定。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相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应用能力,并侧重于运用知识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五、相关要求 做好艰苦一线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考评工作,是职称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县(市、区)职称办和市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规范申报程序,坚决克服弄虚作假、考场作弊等不良倾向,保证这项工作健康进行。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六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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