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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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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9-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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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盐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08】70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盐人通【2009】153号)精神,现就我市参加200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与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直各企、事业单位中,今年申报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和拟聘任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创新能力、法律知识等。培训与考核的方式为集中培训、分散自学、统一考核。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分两期 第一期 报名时间:2009年8月3日、4日、5日 学习时间:8月7日—8月20日,其中集中培训时间8月7日—9日,8月22日上午考试 第二期 报名时间:2009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 学习时间:9月4日—9月18日,其中集中培训时间9月4日—6日,9月20上午考试 报名地点:盐城市委党校教学楼305室(市人民中路39号)。 联系电话:88188618,联系人:徐老师。 四、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及效用 培训机构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包括继续教育的形式、内容、时间、考试(考核)成绩等)记入人事部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人事部门负责证书验证。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由市委党校报物价部门审定后收取,原则上每人不超过80元。教材等费用按实收取。 六、相关要求 为组织和实施好今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学习,请市各相关单位妥善安排好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培训期间的工作,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选择培训学习时间,提早安排好手头工作,按时参加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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