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9年03月26日
现批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90-2009,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4.2.1、5.2.6、5.3.2、5.3.4、6.2.2、6.2.5、6.5.2、7.3.2、7.6.6、10.2.5、10.3.4、10.4.5、10.5.1、12.3.9、16.2.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00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