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受理函[2008]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8年11月25日
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第278号),经研究审核,拟将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晋升为甲级规划编制单位,拟将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甲级资质转正,现予以公示,公示截至日期为2008年12月8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评审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部城乡规划司或办公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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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