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盐城市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粘贴面砖专项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二0一二年七月九日
盐城市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粘贴面砖专项规定
为了保证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粘贴面砖工程质量,根据省住建厅有关规定、规程,结合盐城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粘贴面砖,外保温系统的各项性能指标应当符合《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苏JG/T045-2011),复合材料保温板及系统抗拉强度不小于0.20MPa。应严格遵守《关于印发<江苏省应用外墙外保温粘贴饰面砖做法技术规定>的通知》(苏建科[2008]295号),按照规定标准使用热镀锌钢丝网、瓷砖粘结剂(JC/T547)、填缝剂(JC/T1004)。
禁止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使用氯氧镁材料和其他违反国家质量标准的原铺材料。
二、专项备案
1、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生产供应单位,应当持省住建厅科技发展中心颁发的《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认定证》,向我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2、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当制定产品标准,对采用涂料饰面、面砖饰面的外保温系统应当分型。产品标准经业内专家审查后经产品生产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3、对拟进入我市备案用于粘贴面砖的复合材料保温板,应当通过我局组织专项抽检复试,抽检项目包括抗拉强度、导热系数、软化系数、吸水率等,以及是否含有害化学成分。专项抽检复试每年组织2~4次,由我局组织各级建筑节能办实施。
4、对符合以上标准的生产供应单位,我市对备案产品的适用范围不予限制,允许其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粘贴面砖。对达不到以上标准的生产供应单位,我局在给其发放备案证明中注明,仅限用于涂料饰面和非透明幕墙的外保温系统。
三、设计深度
1、要明确具体做法。结合工程实际,绘制系统基本构造、节点大样图。对系统构造层要逐项说明选用材料的规格型号、厚度、主要性能指标、施工做法等。
2、设计选用复合材料保温板,应根据保温骨料不同,用括号注明“复合材料保温板(玻化微珠)”或“复合材料保温板(聚苯颗粒)”。对于使用厚度大于40mm的复合材料保温板,要按规定设置托架支撑或设现浇混凝土挑板。抹面层的厚度应不低于8mm,按规定使用瓷砖粘结剂、填缝剂。
3、加强建筑出入口上方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建筑物底层外墙周边优先规划设计绿化种植。
四、施工监管
1、各建设主体要严格遵守《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苏JG/TO45-2011).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技术方案和验收方案,按规定审批后执行。
2、复合材料保温板系统供应单位,对于进场的用于粘贴面砖的复合材料保温板要做显著标识,注明其产品型号、规格、抗拉强度等主要性能指标。
3、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进场的外保温系统材料,必须严格检查其省推广证和市备案证,并按照省规程要求做好进场的材料抽样复检。对于复合材料保温板除按省规程做干密度、吸水率、抗拉强度、导热系数四项指标检测外,增加“软化系数”作为抽样复检项目,对达不到粘贴面砖指标要求的,应当清退出场。
4、在外保温系统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在外保温系统供应单位指导协助下做好样板墙,按照规定进行外保温系统拉拔试验和粘贴面砖拉拔试验。试验方案应报项目所在地质监、建筑节能监管机构备案,质监、建筑节能监管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派员到场监督。
5、各级质量监督、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要将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粘贴面砖作为建筑节能质量监管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对违反本规定的质量问题要依法纠正查处。
二0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