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造价工程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行业声誉,造价工程师在执业中应信守以下职业首先行为准则:
第一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性规定,珍惜职业声誉,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 遵守“诚信、公正、精业、进取”的原则,以高质量的服务和优秀的业绩,赢得社会和客户对造价工程师职业的尊重。
第三条 勤奋工作,独立、客观、公正、正确地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使客户满意。
第四条 诚实守信,尽职尽责,不得有欺诈、伪造、作假等行为。
第五条 尊重同行,公平竞争,搞好同行之间的关系,不得采取不理当的手段损害、侵犯同行的权益。
第六条 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和其他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第七条 造价工程师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八条 知悉客户的技术和商务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 接受中家和行业自律性组织对其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检查。